唐山烧烤店打人案法律解析 公共场所暴打他人该当何罪?
6月10日凌晨,河北唐山一烧烤点发生的暴力打人事件引发全网关注、热议和愤怒。相关视频显示,一绿衣男子搭讪一桌正在吃饭女子中的白衣女子,手抚/摸该女子背部,遭到该女子训斥,并将其推到一边。因此该男子掌掴白衣女子,然后白衣女子手持酒瓶反击,白衣女子同伴也上前帮忙。这时,绿衣男子的同伴从门外进来加入冲突,白衣女子等人被多人殴打。随后白衣女子被绿衣男子同伴拽着头发从店内拖到店外继续殴打,同行人员对白衣女子进行脚踹头部、脸部。整个冲突过程持续3分钟,打完人后,几名打人男子离开。
案件发生后,大量网友对打人者表达了强烈的愤慨,怀疑其为黑恶势力,纷纷表示应依法严厉惩处。
据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彭新林分析,此案中男子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犯罪。多人参与暴力殴打,有的还采取啤酒瓶袭击,对被害人身体健康造成伤害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。围殴女子人数超过两人,这种行为应该属于情节恶劣的寻衅滋事行为,应当追究刑事责任。
另外,彭新林还指出,如果被害人及其同伴属于轻伤,以寻衅滋事罪进行处罚;如果伤情程度经鉴定达到重伤害以上,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,因为犯故意伤害罪重伤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寻衅滋事罪一般情况下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至于具体量刑,如果最后伤情鉴定为轻伤,可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管制。
不过,另外还需要考虑到犯罪嫌疑人是否认罪认罚,是否积极进行民事赔偿等,可能会影响量刑。
如果对受害人造成重伤以上结果,其行为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的竞合,按照刑法规定是按重罪论处。被害人伤势可能比较严重,如果经过鉴定是重伤的话,起刑点有可能是五到七年。是否会被顶格判罚,还要看案情最后怎么认定,最后由法官来裁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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